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简章。
2.学院全称: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校性质:公办
二、 招生计划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 护理 | 三年 | 全日制 |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 健康管理 | 三年 | 全日制 |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 康复治疗技术 | 三年 | 全日制 |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 卫生信息管理 | 三年 | 全日制 |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 药学 | 三年 | 全日制 |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 医学美容技术 | 三年 | 全日制 |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全日制 |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 中药材生产与加工 | 三年 | 全日制 |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 中药学 | 三年 | 全日制 |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 助产 | 三年 | 全日制 |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1. 报名条件
(一)高中类: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今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二)中职类: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专项类: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四)高中类、中职类和专项类报考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
2.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及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其中报考我院护理专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必须含1门B等及以上等第)。使用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须经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认定。达到此条件并符合我院招生相关专业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普通高中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方式及时间:采取面试的方式,考查检测该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和职业倾向等。
2.中职(含职高、技校生)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的组织实施。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文化综合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的内容。考试根据《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
(2)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要针对考生所报专业对其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3.对于符合初审条件报考我院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我院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4.考生在第二次填报志愿时应选择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可使用第一次录取时的成绩。
四、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五、报名方式